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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无需授权书即可访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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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hamoni
時間:
2024-1-2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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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无需授权书即可访问流程
律师可以自由地访问任何电子程序,即使他们的文件中没有授权书。该结论来自国家司法委员会,该委员会宣布第二区联邦地区法院第 89/2010 号规定和里约热内卢法院第 TJ/OE 16/2009 号决议无效。据《Rio TJ》报道,实际上,不需要授权。
CNJ 在决定中指出,“与该程序无关但已获得法院认可可以访问电子程序的律师(第 11,419/2006 号法律第 2 条)必须被允许免费和自动查阅任何电子记录,保密诉讼或司法保密的情况除外”。
该委员会还确定,法院系统“必须确保每次访问都在系统中注册,以便最终恢复信息,以承担民事和/或刑事责任,从而禁止在系统中进行匿名搜索”。
TRF-2 和 TJ-RJ 的规则规定,没有授权书且想要访问电子程序记录的律师必须向主管法官提出请求。
该诉讼的发起人、OAB-RJ 主席瓦迪赫·达穆斯 (Wadih Damous) 表示,这一决定是 “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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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法律的胜利”。他认为,数字化流程可以提高程序速度,但需要更好地监管,以免对受管辖者及其律师辩护人造成伤害。
国家 OAB 代理主席 Marcus Vinicius Furtado Coêlho 认为,“事实上,CNJ 执行了自己的第 121 号决议、第 11,419 号法律以及律师查阅档案的特权,否则充分辩护的权利将受到损害。查阅记录不能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挂钩,因为这是法律为执业提供的保障”。
特权
OAB-RJ 声称,很多时候,当律师接手正在进行的案件并需要向客户(有时在同一天)做出紧急答复时,他们需要自动访问任何流程。从这个意义上说,该实体指出,在查看流程之前要求书面请求将使该行动不可行。
为了支持这一请求,里约分会援引了《宪法》第 5 条第 LX 款等规定,其中规定“只有在保护隐私或社会利益需要时,法律才可以限制程序行为的公开”。
在 OAB-RJ 总检察长罗纳尔多·克莱默 (Ronaldo Cramer) 和副总检察长吉列尔梅·佩雷斯·德奥利维拉 (Guilherme Peres de Oliveira) 分别签署的纪念碑中,据说“口译员(在本例中为 TRF-2)不能创建未创建的解释性限制”根据宪法,只有司法判决才是公开的,因为‘程序行为’的概念显然更广泛”。
限制
TRF-2 明确表示,CNJ 第 121/2010 号决议要求必须表现出兴趣,而其内政部仅确定了将考虑该请求的机构。
法院还声称,程序保密的保存不仅限于司法保密的情况,还包括包含受宪法或法律规定保密的文件、数据或信息的过程(例如银行、税务和金融文件和数据) ……“但是,其程序行为的执行不受其固有的公开性的限制”。
TJ-RJ还发声称,并非所有电子流程中的信息都可以提供给第三方,信息的公开和传播是有区别的,过度公开违反了隐私和人格等宪法原则。
最后,CNJ 明确表示,“无论是法院秘书处还是法院,都不得事先对此类访问做出任何可受理性判决。” 来自巴西律师协会新闻办公室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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